为激励青年学生勤奋学习、德才兼备、全面发展,依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学院现全面启动2019-2020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 学院成立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本科生奖学金的评选工作。 组 长:沈立峰 杜太生 副组长:李云开 华博 成 员:孙艳京 王胜男 丁涛 徐正航 卫文婷 朱寅宾 董晓颖 二、奖学金评选基本要求 (一)申请资格 凡在我校北京地区正式注册的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学生均有资格提出申请。 (二)基本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学校、学院的规章制度,评选学年度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或正式批评通报; 3.勤奋学习,学年度综合素质测评优良;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要求,身心健康。 三、奖学金项目及额度分配 奖学金资金来源主要由国家拨款、社会捐赠及学校出资构成,奖学金包括综合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区分为奖优和助困两种类型。奖优类奖学金面向二年级(含)以上的学生;助困类奖学金面向通过学校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二年级(含)以上的学生。 四、奖学金评选办法 《办法》明确规定,各项综合奖学金之间,各项专项奖学金之间,综合奖学金与专项奖学金之间,均不可兼得(校长奖学金除外),各种单项奖学金可与其它奖学金兼得。 (一)综合奖学金评选办法 综合奖学金包括校长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奖学金等,依据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排名评选。 1.校长奖学金由学校设立,从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中遴选产生。申请者应综合素质表现出众,能充分代表我校学子风采,按学院参评人数的2‰上报,由学校评定,我院共评选1人,奖金4000元/人。 获评者需提交一份个人情况介绍,除概述个人简介、主要事迹外,重点讲述个人学习、学术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等过程中的亲身经历、感人事迹、鲜活故事和深刻感悟以及相关学者教师的点评(其中师长点评100字以内)。要求符合新闻采访报道的形式,语言通顺,个人经历和成绩有事实依据,个人观点和感悟具有一定的思想深度,不能以“我”第一人称叙事,每部分可有一个高度凝练的小标题。字数在1000字-2000字为宜。同时精选2-5张生活照片,直接排版于word新闻稿中,照片像素要求为1280×720。 2.国家奖学金由教育部设立,用于奖励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成绩优异,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特别突出且学习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位于前10%的学生,我院共评选8人,奖金8000元/人。 申请者填写《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5,一式两份),严格按照表格后的填表说明和示范文本(附件5-1),认真规范填写。 3.国家励志奖学金由教育部设立,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位于前40%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我院共评选28人,奖助金5000元/人。申请者填写附件6《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 4.优秀学生奖学金由学校设立,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优秀的学生,我院共评选30人,奖金5000元/人。 (二)单项奖学金评选办法 单项奖学金均由学校设立,包括学习优秀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理科基地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精神文明奖学金,优秀少数民族学生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社会工作优秀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和文化活动优秀奖学金等。依据学生在不同方面优良素质的表现评选,要求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均不低于前80%。 1.学习优秀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按学习成绩排名评选。 (1)一等奖学金按参评人数5-10%评选,奖金2000元/人; (2)二等奖学金按参评人数10-15%评选,奖金1500元/人; (3)三等奖学金按参评人数15-20%评选,奖金1000元/人。 2.学习进步奖学金奖励在班级或专业(可按学生较高的跃进程度选取参比范围,以GPA成绩测算)中,2019-2020学年学习成绩的排名比率与2018-2019学年成绩排名比率的差额等于或超过0.3的学生,奖金500元/人。申请学生需提交打印版与电子版至班级负责人处。 序 号 | 学院 | 学号 | 姓名 | 性别 | 2018-2019学年 | 2019-2020学年 | 跃进百分比 | 联系电话 | 备注 | 班级或专业GPA名次 | 班级或专业人数 | 班级或专业GPA名次 | 班级或专业人数 | | | | | | | | | | | | |
3.优秀少数民族学生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及预科班转入的各民族学生。申请者需积极为增进民族感情、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而努力,学习成绩优良,无违纪行为,无不及格科目。学生提出申请,班级给予的详细推荐意见,学院初审合格后,报学校评定。 (1)一等奖学金,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3.50(含3.50)以上,奖金3000元/人; (2)二等奖学金,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3.00(含3.00)-3.50之间,奖金2000元/人; (3)三等奖学金,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2.50(含2.50)-3.00之间,奖金1000元/人。 4.社会工作优秀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编号分别为101071、101072、101073,奖优类)和文化活动优秀奖学金(编号101080,奖优类),由团委组织开展,具体如下(该奖项的评选工作另行通知): 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奖励学生在校内外社会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 (1)一等奖学金按参评人数0.5%评选,奖金2000元/人; (2)二等奖学金按参评人数1.5%评选,奖金1500元/人; (3)三等奖学金按参评人数2.5%评选,奖金1000元/人。 文化活动优秀奖学金奖励学生在校内外文化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按参评人数2%评选,奖金500元/人。 (三)专项奖学金的评选办法 专项奖学金主要包括曦之奖学金、香港崇正奖学金、安莉芳奖学金、儒盛奖学金、大北农奖学金、钱正英奖学金、圆明园爱国者奖学金等。 1.曦之奖学金由香港曦之教育基金有限公司设立,奖励品学兼优、综合测评班级排名前10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我院共评选10人,奖金6600元/人。申请者填写《曦之教育基金奖学金申请登记表》(附件3),并按表中说明提供相关材料。有意续申曦之奖学金的学生需按学院通知提前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学院学生教育管理科。如成绩未能符合条件或放弃申请,需及时告知学院相关情况,以免影响申请其他奖学金。。 2.香港崇正奖学金由香港崇正总设立,我院共评选4人,奖金1000元/人。客家子弟优先。 3.安莉芳奖学金由香港安莉芳(中国)服装集团公司(郑敏泰校友)设立,我院共评选3人,奖金1000元/人。 4.儒盛奖学金由我校校友王儒钧、唐盛璿夫妇的家人设立。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激励刻苦钻研,提高自身能力,我院共评选3人,奖金10000元/人。 5.大北农奖学金由大北农集团设立,用于奖励综合能力突出的学生。我院共评选2人,奖金3000元/人。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者需提交如下材料: (1)《大北农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4,要求手工填写,必须有照片,经导师或班主任或辅导员签字后盖院校章) (2)个人获奖情况及其它证明材料复印件(如获奖证书、已发表论文目录、专利证书等); (3)成绩单(注:加盖学校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4)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5)学生证复印件(照片页和注册页复印在一张纸上) 6.钱正英奖学金由钱正英教育科技基金设立,面向水利水电类优秀在校学生,我院共评选1人,奖金8000元/人(已评选)。 7. 圆明园爱国者奖学金由北京圆明园遗址保护基金会设立,用于综合素质突出,有较强创新能力。同等条件下,参与圆明园相关研究、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学术研究,撰写高水平论文、参与社会实践等的学生优先。参评学生所有业绩材料必须是评选学年度、在中国农业大学学习期间完成。我院共评选10人,奖金5000元/人。 (四)院设奖学金评选办法 世纪农丰奖学金,由北京世纪农丰土地科技有限公司设立,用于奖励评选年度(2019-2020学年)在学习、创新、科研等方面有突出成绩的学生。我院共评5人, 奖金2000元/人。 富通奖学金由北京中农富通园艺有限公司设立,用于奖励土建类专业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综合素质测评全年级前50%,学习成绩全年级前50%,无不及格课程的学生。我院共评选12人,奖金5000元/人。 五、参评学生填写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除有明确规定的奖项申请表外,学生统一提交《附件2.中国农业大学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除明确要求外,各专项奖学金的申请者均需提交一份致资助方的“学年成长发展报告”(800-1000字,电子版与纸质版)。请申请者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认真撰写,如敷衍了事或抄袭将取消奖励资格。 除特殊要求外,奖学金申请表等纸质版材料仅需提交一份。 六、学院评选工作安排 1、10月13日学生结合2019-2020学年综合测评排名、GPA排名以及2019-2020学年(上一学年)家庭困难认定情况,仔细阅读《附件1.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2019-2020学年奖学金评选细则》。 2、10月14-15日学院奖学金评定小组根据奖学金名额及《附件1.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2019-2020学年奖学金评选细则》进行初评; 3、10月16-18日学院向全院师生公示初评结果; 4、10月19日-20日公示无异议后,学生根据公示名单提交相应奖学金申报材料至班级负责人处,统一上报学院(各班负责人上交至年级主任处汇总);严格按照时间安排组织奖学金评定和申报的相关工作,凡未能及时上交相关材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各班负责人负责,逾期不再受理。 5、10月20日-21日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完成材料审核,汇总报送学生工作部,完成学工系统奖学金审核工作。 请各班负责人上交至年级主任处汇总。严格按照时间安排组织奖学金评定和申报的相关工作,凡未能及时上交相关材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各班负责人负责,逾期不再受理。 七、学校审核并公示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依据相关评选标准对各学院评选结果进行审核,在校内进行公示,并报经学校评审委员会评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确定获奖名单。 八、奖学金及证书发放 奖学金将由学校财务处或基金会代发到获奖学生的银行卡。国家或社会资助方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需资金到账后才能发放。奖学金发放后,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发布公告。 国家奖学金、大北农奖学金的获奖证书由设奖单位印制并发放;其余各奖项颁发学校统一版式的证书,并加盖学校公章。 九、评选工作要求及说明 1.奖学金评选评审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导向,对学生道德品质、学习成绩、课外活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查。 2.以上各项奖学金申请同时需在学工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请各年级主任按要求指导学生完成各环节操作。 3.单项及专项奖评选条件及一些说明: 1)学习优秀奖学金按照学分绩点名次评选;若平均学分绩点(总GPA)相同,比较必修GPA。 2)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曦之教育基金奖学金等带有助困性质的奖学金(基本条件是2019-2020学年度经困难认定确认为困难学生的),原则上本年度内其他资助会相应做适当调整。 3)国家奖学金等综合类、专项奖学金在年级内按人数比例等因素进行相应调整。 4)已经评选审核通过的同学,不得参选其他类型专项奖学金。 4.转专业(指学籍异动)学生参评奖学金的处理办法:如果学生转入新专业不足一学期,应在原专业参评奖学金;如学生转入新专业超过一学期,应在当前专业参评。 5.外校赴我校交流学习的交换生不享有参评奖学金资格;我校正常赴外校短期交流学习的学生(交流时间应不长于一个学期)可以参评。 6.奖学金证书遗失不能补办,但可开具获奖证明。需开具获奖证明的学生可在资助中心网站下载专区填写《本科生奖学金证书遗失证明》,按要求办理。 7.各项奖学金的评选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若对评选过程或结果存在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电话、邮件或面谈的形式向学院反映。 8.各年级主任联系方式: 2017级年级主任 朱寅宾 联系电话:62737938 syjy@cau.edu.cn 2018级年级主任 董晓颖 联系电话:62736397 sydj@cau.edu.cn 2019级年级主任 卫文婷 联系电话:62736397 sytx@cau.edu.cn 监督电话: 联系人:王胜男 联系电话:62738381 联系邮件:wangshengnan@cau.edu.cn 在奖学金评选过程中,如有违反奖学金评定细则的行为,请同学们通过以上方式联系我们,学院奖学金领导小组会尽快回复,并做出相应处理,确保本次奖学金评选公正、公开、公平。 水院学生教育管理科 2020年10月13日 附件: 附件1、2019-2020学年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docx
附件2、2019-2020学年中国农业大学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x
附件3、曦之教育基金奖学金申请登记表.docx
附件4、大北农励志奖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5、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5-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报示范.doc
附件6、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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