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有关规定,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公务员局拟组织全区部分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9976名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工作人员。 一、招考对象及范围 1、新疆户籍、生源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须在2010年8月18日资格审查前取得毕业证书); 2、新疆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内地生源毕业生; 3、服务新疆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和自治区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含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人员); 4、自治区统一选派到乡镇基层工作的干部配偶; 5、具有新疆户籍人员的配偶或子女; 6、援疆干部的配偶、子女; 7、选调生岗位除自治区部分高校、地州市党委组织部和自治区团委组织推荐报名外,区外全日制普通高校2010年应届毕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学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和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可报考。 上述各类人员应是获得经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 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下列人员不属招考范围: 1、自治区统一选派充实到乡镇工作未满服务期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3、近五年来被自治区、地州市公务员主管机关认定在公务员招考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未满五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5、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6、因违规、违纪和考核不称职被取消录用资格未满三年的考生。 二、报考条件、招考职位 2010年5月26日18:30时,请考生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xjrsks.com.cn)、新疆人事人才信息网站(www.xjrs.gov.cn)、新疆昆仑网(www.xjkunlun.cn)查阅《招考简章》及《职位表》。 三、招考程序 报名与确认,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录用。 四、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形式(个别机关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网上提交个人信息、上传照片、缴纳费用及下载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 2、报名时间 (1)网络报名:2010年5月30日9:30时—6月5日18:30时。登陆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报名。 (2)个别机关现场报名时间:2010年5月28日10:00时—6月3日18:30时(中午不休息)。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 组 织 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区 公 务 员 局
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2010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及工作人员政策解释及注意事项(一) 一、西部计划志愿者的户籍要求 服务新疆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在报考自治区公务员时,不受户籍限制。 二、自治区选派留疆战士到南疆四地州乡镇机关工作人员配偶的户籍要求 自治区选派留疆战士到南疆四地州乡镇机关工作人员的配偶不受户籍限制。 三、中共党员是否包括预备党员 中共党员包括预备党员。 四、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及县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农村建制村;城镇社区;中小企业;国家和地方服务基层项目;自主创业;部队;艰苦行业企业、事业单位等基层生产一线工作的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0年6月30日。 五、“三支一扶”人员 三支一扶”人员是指:经组织、人事部门组织的到农村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毕业生。 六、年龄规定 职位要求年龄为25岁以下(含25岁),是指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28岁以下(含28岁),是指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30岁以下(含30岁),是指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35岁以下(含35岁),是指197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七、关于学历的认定 学历应是经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应届毕业生须于2010年8月18日资格审查前取得毕业证书。 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职位表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是指经过参加国家统一普通高考入学的毕业生,不含各类成人教育学历。 八、关于专业的认定 今年的招录职位总体按照专业不限和各专业大类设置,请各考生在报考前认真上网查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慎重选择符合自己专业条件的岗位,如无合适专业,请选择专业不限岗位,以免在资格审查时因专业不符等问题取消面试资格。 九、报名、公告、公示方式 网络报名通过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xjrsks.com.cn)进行;公告、公示、政策、问题解答主要通过新疆人事人才信息网站(www.xjrs.gov.cn)、新疆昆仑网(www.xjkunlun.cn)以及招考地州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局网站进行。具体报名方法请登陆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阅《报名流程》 十、已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能否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未满五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均不能报考。 十一、考生参加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入闱面试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名表、准考证和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所有证件(如:HSK相应级别证书、计算机等级证、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等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报考职位所属单位和所在地(州、市)组织、人事部门公布的地址进行资格审查。 如:报考自治区某厅局的职位,到该单位的人事处审查;报考自治区垂管单位(例:工商局),直接到自治区该单位(工商局)的政治部审查;报考某地(州、市)、县(市、区)、乡(镇)职位的,则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到该地(州、市)的组织、人事部门审查。 无身份证者需说明原因,并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照片的证明或临时身份证,如有特殊情况产生疑问的,需同时携带户口本参加审查。 十二、报考公安类职位考生注意事项 公安类职位的考生需认真查阅《公安机关报考说明》,尤其是考生要认真审视本人的身高、体重等相关条件是否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要求。 十三、享受国家助学贷款人员报考注意事项 对未还清国家助学贷款、已经毕业而没有取得毕业证书的学员,报考时必须提供原所在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毕业证复印件和助学贷款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十四、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五、“双语”培训 拟录用人员按照《关于加强自治区新录用公职人员“双语”学习培训及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由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组织“双语”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