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人员方案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文件精神,为加强省水利厅直属单位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省水利厅直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经研究决定,黑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黑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局、黑龙江省水文局、黑龙江省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所、黑龙江省桃山水库管理处、黑龙江省龙头桥水库管理处、黑龙江省龙头桥灌区管理处、黑龙江省防汛抗旱保障中心、黑龙江省农田水利管理站、黑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黑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黑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隶属于黑龙江省水利厅,为副厅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该院始建于1956年,是以水利水电工程为主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大型综合性勘测设计研究单位。作为国际菲迪克协会会员和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会员,具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证书、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水力发电甲级、市政公用行业甲级、风景园林工程乙级、建筑设计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证书;具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甲、乙级工程咨询证书;具有水利部颁发的甲级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证书、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甲级资质证书、建设监理甲级证书、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甲级资格证书等;具有国家测绘局颁发的甲级测绘资格证书;具有国家环境保护局颁发的乙级环境影响评价证书。2003年通过GB/T19001-2000idtISO9001:2000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该院现有职工928人,其中,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2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5人,享受研究员级待遇高级工程师24人,高级工程师236人。2003年以后新建2万平方米现代化科研设计楼、2000平米单身职工公寓,食堂、卫生所等福利设施。条件优越、环境优雅。拥有先进的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先进的勘测机具和实验检测仪器。该院就拥有省级重点学科1个,先后获得厅级以上科技进步或优秀设计奖共计100余项,其中国家级16项,省部级90项,厅级46项,取得国家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四项。该院重视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与俄罗斯、美国、日本、加拿大、孟加拉、老挝、尼泊尔、圭亚那、巴基斯坦、南斯拉夫、朝鲜等国家进行技术交流合作和互访,并参与国外工程勘测设计施工。该院为省级精神文明标兵单位。 (二)黑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局 黑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局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隶属于黑龙江省水利厅,为副厅级事业单位。黑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局作为建设项目法人负责黑龙江省总投资2亿元以上的松花江、嫩江干流堤防建设、边境河流护岸工程建设和三江平原治理工程建设。 (三)黑龙江省水文局 黑龙江省水文局为黑龙江省水利厅直属副厅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下属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黑河、绥化、大兴安岭、伊春等8个副处级水文局,现有职工1000多人。主要担负着全省江河的水质、水量的监测和防汛抗旱以及水资源调查评价论证等工作。多年来,紧紧围绕新时期经济发展和水利中心工作,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全面提升服务水平,为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等方面提供了高质量的服务,为全省水利事业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多次被评为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抗洪抢险模范集体,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抗洪抢险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四)黑龙江省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所 黑龙江省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所始建于1963年,是全省唯一的水土保持科研机构,隶属于黑龙江省水利厅,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黑龙江省宾县宾州镇,下设齐齐哈尔、牡丹江和克山3个水土保持实验站。 (五)黑龙江省桃山水库管理处 黑龙江省桃山水库管理处隶属于黑龙江省水利厅,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位于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桃山水库是一座以城市供水、防洪为主,兼顾农业灌溉、养鱼等综合利用的大型水利枢纽工程。 (六)黑龙江省龙头桥水库管理处 黑龙江省龙头桥水库管理处隶属于黑龙江省水利厅,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位于黑龙江省宝清县。龙头桥水库是一座以防洪、灌溉为主,兼顾发电、养鱼、旅游等综合利用的大型水利枢纽工程。 (七)黑龙江省龙头桥灌区管理处 黑龙江省龙头桥灌区管理处隶属于黑龙江省水利厅,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位于黑龙江省宝清县。龙头桥灌区位于黑龙江省三江平原挠力河上游,是以龙头桥水库为水源的大型灌区,受益范围为宝清县4个乡镇及农垦八五二和五九七两个农场,灌区设计灌溉面积43.1万亩。 (八)黑龙江省防汛抗旱保障中心 黑龙江省防汛抗旱保障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黑龙江省水利厅。黑龙江省防汛抗旱保障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收集整理全省防汛抗旱信息,为全省防汛抗旱工作提供通信保障和技术支持,负责储备、发放防汛抗旱物资,负责管理全省边境河流工程。 (九)黑龙江省农田水利管理站 黑龙江省农田水利管理站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黑龙江省水利厅。黑龙江省农田水利管理站的主要职责是:参与制订全省灌区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大中型灌区、涝区项目报建和工程管理工作,负责全省水田节水灌溉工作、灌区抗旱技术指导工作和乡镇供水工作,指导全省基层农田水利单位的工作,承担农田水利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十)黑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站 黑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站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黑龙江省水利厅。黑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站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全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省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划分和质量等级认定、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员、检测员资质核准工作及水利水电工程重大、特大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的受理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具备招聘单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外语、计算机、年龄、毕业时间等相应条件; 5、具有专业技术岗位所需的理论与实际操作技能; 6、经常野外工作的岗位仅限男性。 三、招聘计划(见附表) 四、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8年2月25日—2008年3月5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方式,具体方式由招聘单位确定。 3、报名时需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以下材料:(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外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和其他有效证明及复印件;(2)近期小二寸彩色免冠相片3张;(3)2008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学生证和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 4、招聘单位人事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各招聘单位将报名审查结果报省水利厅人事劳资教育处审核备案。 5、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于边远地区单位招聘人员,经省人事厅同意,可适当放宽比例和条件。 6、联系方式 (1)黑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联系人:延哲雄、朱军;联系电话:0451—86300034、86382031;电子信箱:hsyrscgbk@163.com;单位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清滨路52号;邮政编码:150080。 (2)黑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局 联系人:梁慧超;联系电话:0451—86661049、86661048、86661040转8016;电子信箱:jsjrsc@163.com;单位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159号。 (3)黑龙江省水文局 联系人:谷春林;联系电话:0451—82621613;单位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文中街4号;邮政编码:150001。 (4)黑龙江省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刘莉利;联系电话:0451—57982425转8008;电子信箱:liulili0720@163.com;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宾县宾州镇西城街88号;邮政编码:150400。 (5)黑龙江省桃山水库管理处 联系人:蔡云芳;联系电话:0464—2937923;电子信箱:cyftssk@sina.com;单位地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桃山区;邮政编码:154600。 (6)黑龙江省龙头桥水库管理处、黑龙江省龙头桥灌区管理处 联系人:袁伟红;联系电话:0469—5439579、8631518;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宝清县新华路84号;邮政编码:155600。 (7)黑龙江省防汛抗旱保障中心、黑龙江省农田水利管理站、黑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站 联系人:王洪刚;联系电话:0451—82625555;电子信箱:sltrscwhg@163.com;单位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文中街4号(黑龙江省水利厅人事劳资教育处);邮政编码:150001。 (二)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测试应试者的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水平,以及其他适应职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与工作能力,分别以百分计算,先笔试后面试。实行逐轮淘汰制。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2008年3月11日8:30—16:30在省水利厅人事劳资教育处(省水利厅327房间)领取;联系人:王洪刚,联系电话:0451—82625555 2、考试时间:笔试时间为2008年3月16日上午9:00—11:30;面试时间:2008年3月17日至23日,具体时间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3、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以专业基础知识为主。 4、面试内容包括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形象仪表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5、成绩核算:总成绩以百分计。在总成绩核算中,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 (三)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按录用职位,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作为入选条件。体检和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可参照《黑龙江省国家公务员体检办法》的有关要求确定。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 对于考核合格拟聘用人员,经厅党组研究同意后,报送省人事厅,在省人事编制信息网上公示7天。 (五)监督 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监督,省水利厅纪检组、监察室参与全过程并实施监督,设立举报电话为0451--82627040。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审批、落编等相关手续。 (七)实行试用期制度 聘用人员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相关待遇 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学历或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工资等有关待遇。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省水利厅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成立纪律监察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胥信平 副组长:高 敏 徐春太 成 员:田壮飞 王东全 董淑华 高 峰 张学雷 郎黎明李贵臣 李继深 房 建 孙景隆 赵书春李朝中 徐晶超 刘 冰 焦守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高 敏(兼) 副主任:孙景隆(兼) 成 员:韩福君 于景鲁 赵书田 茅 健 延哲雄 原晓军 谷春林 蔡云芳 袁伟红 王洪刚 (三)招聘工作纪律监察组 组 长:徐春太(兼) 副组长:李朝中(兼) 成 员:肖海波 刘保成 项 彦 那一兵 战 辉 陈志彪 陈学武 六、招聘纪律 对有下列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假舞弊的; (3)有其他违纪情形的。 七、本方案由黑龙江省水利厅人事劳资教育处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 联系电话:0451—82621502 826203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