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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瓦房店市关于选调优秀高等院校毕业生函

发布日期:2004-04-19访问次数:字号:[ ]

各有关院校: 瓦房店市地处辽东半岛中西部,是大连市的一座拥有百万人口的 沿海卫星城市,是全国百强县之一。市委,、市政府从我市全面建 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新型工业化中等城市进,程的战略高度出发, 高度重视优秀年轻干部和,各类人才的选拔和培养工作,现决定面 向全国部分高等院校选调优秀毕业生(以下简称选调生)到瓦房店市 工作。 一、选调目的 l、将选调生作为我市乡局级后备干部进行重点培养, 为改善和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夯实基础。 2、为充实我市公务员队伍提供人才储备和来源。 二、选调条件 , 选调生一般应为中共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或优秀毕业生, 且本人自愿到瓦房店市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具体条件如下: 1、政治素质和思想品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同 学中有较高威信且无违纪行为。 2、自身素质较高,学习成绩优良,基础知识扎实,具有一定的 综合分析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发展潜力 较大。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气质好,身体健康。涉 农、海水养殖及管理、财会、法律、中文、经贸、水利、建筑、计 算机等专业优先。 二、选调工作程序 1、推荐报名与预选。请各院校党委组织部门和就业指导部门组 织学生自愿报名、学校推荐,我市组织部、人事局考核人员将于4月 24—田28日赴各院校进行初步面试考核,确定初步人选,,学生提 供个人自荐材料。 2、集中面试考核。选调生初步人选拟于2004年5月。在我市集 中面试洽谈,并与用人单位见面,具体时间另行安排。 3、研究确定与签订聘用合同。根据面试和洽谈情况,组织、人 事部门研究确定,选调生正式名单,并及时通知有关院校和学生本 人填写《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由瓦房店市委组织部、 市人事局按规定办理就业手续。 三、有关事项 1、选调生安排到我市城乡机关工作,人事关系落在瓦 2房店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工资比照 公务员工资确定,享受所在,机关同等福利待遇,户口可落在瓦房店 市内。 2、在以后我市机关录用国家公务员考试中,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选调生。 3、组织、人事部门将对选调生进行跟踪管理,定期考核,加大培 养力度,对表现突出、发展潜力大的尽早提拔为我市乡局级领导干部, 直接转为国家公务员。 4、其他事宜请直接与我市组织、人事部门联系。 瓦房店市委组织部 电话: 0411-85616110 0411-86097655 联系人:栾天斌 瓦房店市人事局 电话: 0411-85600039 联系人:陈超永 真诚欢迎各位同学到瓦房店市工作! 中共瓦房店市委组织部 瓦房店市人事局 200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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