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校:
瓦房店市地处辽东半岛中西部,是大连市的一座拥有百万人口的
沿海卫星城市,是全国百强县之一。市委,、市政府从我市全面建
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新型工业化中等城市进,程的战略高度出发,
高度重视优秀年轻干部和,各类人才的选拔和培养工作,现决定面
向全国部分高等院校选调优秀毕业生(以下简称选调生)到瓦房店市
工作。
一、选调目的
l、将选调生作为我市乡局级后备干部进行重点培养,
为改善和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夯实基础。
2、为充实我市公务员队伍提供人才储备和来源。
二、选调条件 ,
选调生一般应为中共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或优秀毕业生,
且本人自愿到瓦房店市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具体条件如下:
1、政治素质和思想品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同
学中有较高威信且无违纪行为。
2、自身素质较高,学习成绩优良,基础知识扎实,具有一定的
综合分析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发展潜力
较大。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气质好,身体健康。涉
农、海水养殖及管理、财会、法律、中文、经贸、水利、建筑、计
算机等专业优先。
二、选调工作程序
1、推荐报名与预选。请各院校党委组织部门和就业指导部门组
织学生自愿报名、学校推荐,我市组织部、人事局考核人员将于4月
24—田28日赴各院校进行初步面试考核,确定初步人选,,学生提
供个人自荐材料。
2、集中面试考核。选调生初步人选拟于2004年5月。在我市集
中面试洽谈,并与用人单位见面,具体时间另行安排。
3、研究确定与签订聘用合同。根据面试和洽谈情况,组织、人
事部门研究确定,选调生正式名单,并及时通知有关院校和学生本
人填写《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由瓦房店市委组织部、
市人事局按规定办理就业手续。
三、有关事项
1、选调生安排到我市城乡机关工作,人事关系落在瓦
2房店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工资比照
公务员工资确定,享受所在,机关同等福利待遇,户口可落在瓦房店
市内。
2、在以后我市机关录用国家公务员考试中,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选调生。
3、组织、人事部门将对选调生进行跟踪管理,定期考核,加大培
养力度,对表现突出、发展潜力大的尽早提拔为我市乡局级领导干部,
直接转为国家公务员。
4、其他事宜请直接与我市组织、人事部门联系。
瓦房店市委组织部 电话: 0411-85616110
0411-86097655
联系人:栾天斌
瓦房店市人事局 电话: 0411-85600039
联系人:陈超永
真诚欢迎各位同学到瓦房店市工作!
中共瓦房店市委组织部 瓦房店市人事局
200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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