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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选调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4-02-24访问次数:字号:[ ]

陕西省委组织部关于从高等院校选拔优秀应届毕业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为了保证重点大学优秀毕业生进入公务员队伍,加快我省公务员队伍知识化、专业化进程,我省2003年进行了从有关高等院校为省级机关选拔优秀毕业生改革试点工作。为了将改革试点工作引向深入,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教育厅决定,2004年进一步扩大改革试点范围。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选拔名额   本次选拔名额定为100名,其中省级机关50名:理工类25名,文史类22名(含艺术体育类),外语类3名;市级机关50名(各市的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选拔院校和选拔对象   选拔院校以在陕西重点院校为主(院校名单见附件2)。省外国家“211工程”院校也可推荐。   选拔对象为2004年获得学士学位以上的优秀应届统招毕业生。   选拔推荐的优秀毕业生可同时选报全省统一招考的职位。   三、选拔条件   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中的录用条件;   2、高考录取成绩为本专业前1/4名;   3、大学期间在校学习成绩为本专业前1/4名;   4、中共党员;   5、担任过学生干部,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6、在学校表现好,综合素质高。   四、选拔录用办法   1、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教育厅通知省内各有关院校。省人事厅在陕西省政府公众信息网(www.shaanxi.gov.cn)、陕西人事人才信息网(www.sxrs.gov.cn)、中国西安人才市场网(www.zxrs.com)上公布推荐选拔办法,省外“211工程”院校按办法推荐。   2、由学校党委组织推荐,填写《从有关高等院校选拔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表》(见附件3),并出具符合相应条件的证明材料报省人事厅。为各市推荐的毕业生,应征得毕业生本人同意,并写明拟推荐市名称。   3、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4、面试。为省级机关推荐的优秀毕业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为各市推荐的优秀毕业生,分市分专业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由各市组织面试并将面试成绩报省人事厅。笔试成绩只能取得面试资格,不作为面试后录取的依据。   5、体检考核。为省级机关推荐的优秀毕业生,依据面试成绩按1:1.5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并逐一考核。参加各市面试的优秀毕业生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考核人员。各市在组织体检考核后上报拟录用人员名单。   6、录用。以面试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为依据,确定录用名单。被省级机关录取的,毕业后统一到省人事厅办理录用手续。被各市录取的,由各市依据下发的录取结果的通知办理录用手续。   五、时间安排   选拔工作和全省统一招考工作同时发布公告。   1、学校摸底推荐工作于3月10日前完成。   2、笔试时间:3月20日上午8:00-9:30,10:00-11:30。   3、面试时间:3月28日。   4、考核体检时间:4月2日至4月15日。   5、录取名单于4月20日公布。   六、录用后的管理和使用   这批选拔的毕业生被录用后安排在基层锻炼两年(乡镇机关一年,县级机关一年),取消见习期。锻炼期满考核合格后安排在省市机关工作。 附件:1、各市从有关院校选拔优秀应届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2、有关高等院校名单    3、从有关院校选拔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表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 陕西省人事厅 陕西省教育厅 二○○四年二月六日 附件1: 各市从有关院校选拔优秀应届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市 名 称 名 额 备 注 宝鸡市 5 商洛市 10 延安市 5 榆林市 12 汉中市 10 安康市 8 附件2: 有关重点院校名单 (共14所) 西安交通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 西北大学 长安大学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西安理工大学 陕西科技大学 西安科技大学 西安石油大学 西北政法学院 西安外国语学院 附件3: 从有关高等院校选拔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表 (见我校就业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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