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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届优秀本科生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提交材料时间更新)

发布日期:2022-05-24访问次数:字号:[ ]

各本科毕业生同学:

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充分展示我校大学生群体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激励广大在校学生积极进取,传承知农爱农情怀、勇担强农兴农使命,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就业观,树立毕业生中的先进典型,现将我院开展2021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优秀毕业生的申请对象为我校2022届在规定学制内毕业的非定向全日制学生。根据市教委要求,留学生、港澳台生、委培生、单位定向生不在评选范围。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伟大祖国,立志听党话、跟党走。树立远大理想,增强“四个自信”,努力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

(二)锤炼品德修为,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德优秀,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思想。

(三)练就过硬本领,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提高人文素养,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校期间有重要发明创造或或在知农爱农、强农兴农担当作为中表现突出,为学校、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四)勇于砥砺奋斗,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在攻坚克难中创造成绩、成长成才,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支援西部建设、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就业单位将以就业服务网(scc.cau.edu.cn)内信息为准】

(五)申请“中国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生”称号的毕业生在校期间需至少获得一次校级(含)以上奖学金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干部”或“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申请“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称号的毕业生在校期间需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两次以上(含两次,校级优秀毕业生称号除外)。

(六)违纪处分期未满的毕业生、有不良信用记录的毕业生或评选工作开始前成绩尚有不及格的毕业生,不得参加评选。

(七)上报资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评选资格;已经评选为优秀毕业生但在毕业离校前出现不符合优秀毕业生要求的学生,取消其优秀毕业生资格。出现以上情况并已经发放证书的,取消其荣誉称号并收回证书。

三、评选名额

校级优秀毕业生25名,在校级优秀毕业生中推荐市级优秀毕业生9名。

四、评选程序

(一)学生自愿申报、班主任组织班级评定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向所在班级班主任提出申请。班主任主持班级评定会,全班同学参与。班级按学院分配名额统筹考虑毕业生思想品德、响应国家号召、学业成绩、校园文化贡献与社会服务实践等方面综合表现,评选出本班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需排序),并由各系进行审核。

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需提交材料如下:

1.《中国农业大学2022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1)

2.推荐人选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特殊情况需附备注说明)

班主任汇总本班推荐材料,连同《2022届本科生优秀毕业生名单汇总表》(附件3,需排序),5月30日16:00前发送到syjy@cau.edu.cn,邮件主题:班级+校级优毕。

(二)学院审核

学院审核各班推荐人选。

(三)学院组织市级优秀毕业生评选

学院暂定于6月2日组织市级优秀毕业生评选答辩会,在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中遴选出市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答辩要求:每人3分钟,自愿准备PPT。

(四)公示

学院对于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

(五)候选人提交市级优毕材料

市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6月1日23:59前将《北京市2022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syjy@cau.edu.cn,邮件主题:姓名+市级优毕。

五、工作要求

(一)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评选。

(二)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接受全体师生监督。

咨询方式:朱寅宾,62737938,syjy@cau.edu.cn

监督方式:王胜男,62738381,wangshengnan@cau.edu.cn


附件1:中国农业大学2022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x

附件2: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x

附件3:2022届本科生优秀毕业生名单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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